bat365正版唯一官网

学校党委书记李辉生在学校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0-04-03    浏览次数:

贯彻《廉政准则》 加强制度建设

进一步提高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在学校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4月2日

党委书记 李辉生

 

同志们:

    刚才,国宝书记代表党委传达了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及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2009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总结,全面部署了今年的工作,并提出了要求,很明确,很全面,我完全赞成。下面,我主要根据上级会议的布置、结合学校的情况,讲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在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我国所面临的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以及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有:腐败活动向一些关键领域渗透、向一些社会领域扩散,教育等领域也成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近些年来,安徽高校查处的违纪案件,不仅有校、处级领导干部,一般干部、一般工作人员也有;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这些被查处的只是已经发生案件的一部分,还有一些案件没有被揭露、被查处);高中级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严重;一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一些腐败分子同时具有多种违纪违法行为;腐败案件类型、性质、手段出现新变化,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一些领导干部缺乏事业心、责任心所表现出的种种风气不正的现象等六个突出的方面。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全党必须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既要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又要清醒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总书记的讲话为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形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校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依靠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着力点,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反腐倡廉的总体形势是好的,取得了好的成效,我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比如,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随着资源配置、权力和利益调整,干部、教师队伍思想观念和利益诉求会发生新的变化;随着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不断加深,社会上一些消极腐败的东西会侵蚀干部和教师队伍,特别是受到社会上所谓 “潜规则”的影响越来越大,由此带来的以及过去存在着的一些问题是不能够忽视的。比如:一些违规违纪现象在极少数人身上和单位仍然存在;一些为利、为名、为权在费心思琢磨,做出一些不上规矩的事,仍然是有较强反映的;领导干部作风上的一些问题的反映仍然是比较突出的(这既有工作上的协调配合和公道民主做得不够的问题,也有独断专行、作风不实的问题;还有表面上摆着按规矩办事,实际上搞小动作等问题;甚至有交往低俗、有失身份的反映)。这些方面,要闻者足戒;在抓反腐倡廉工作上,我们有的单位和部门针对性不够,少数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意识是不太强的;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制度的执行力问题。关于这些方面我不深讲、不多讲了。这里我要强调的,也就是上级指出的:“如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执行不得力、监督不到位,就很容易产生问题”,甚至是大问题(坦诚的讲:我们有的问题和事情,如果不点到、不教育, 不警觉、不制止、不刹车,发展下去是严重的)。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我校反腐倡廉工作形势,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精神,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居安思危、持之以恒,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贯穿于我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为学校的事业发展树立新风正气,进一步优化风清气正的氛围和健康和谐的环境。

二、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

    胡锦涛总书记在年初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着重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基本要求和重点工作,并集中、突出地指出了制度的建设、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制度的宣传教育、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和查处问题,特别强调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还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一)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这次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这些重要论述,突出了制度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大量案例表明,一些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除了自身的问题以外,也有体制机制不科学、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等因素。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中,制度建设更具有基础性作用,教育要靠制度来保证,监督要靠制度来落实,改革要靠制度来巩固,纠风要靠制度来深化,惩治要靠制度来加强。把制度订的完善一些,执行得更严格,是对学校的持续发展负责任,“也是对干部的保护和爱护”。

    近年来,我校认真落实中央、省、教育部、教育厅的部署要求,重视加强制度建设,特别在开展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对已有制度进行了清理,并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完善了一批制度,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跟不上情况变化、形势发展的需要。也就是国宝书记刚才讲的四个方面的不足,具体涉及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这里不一一细讲了。对这些制度建设的不足和制度的漏洞,各单位、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各职能部门,对此要有深刻认识,认真查改,切实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在完善制度的过程中,要充分重视制度的可行性,既要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又要符合持续发展的新实际,还要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的新期待,不断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开展制度分析,对那些不合时宜的制度,不协调甚至相互冲突的制度,及时予以废止和修订,边查边改边推进。要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把制度建设作为贯穿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使权力行使依法,运行公开;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中的各个环节。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下力气抓好。

    (二)学习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督促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法规,是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权的有效机制和重要举措;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习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领导,摆上重要日程,要把《廉政准则》纳入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为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理解《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明确“不能为、不可为”的界限范围,清楚哪些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哪些是不能跨的“底线”,强化自觉遵守、模范执行《廉政准则》的意识。要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契机,认真分析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对贯彻《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要像王金山书记所说的那样:“牢记踏实干事是本职,干净为官是本份,以公仆之心对待权力,以平常之心对待地位,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松防线,行动上不碰红线,做人不越底线。”

    (三)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效用在于执行。维护制度权威,发挥制度效用,必须在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见成效。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制度的执行摆在突出的位置,要落实责任,特别是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执行的任务,要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制度执行的目标要求,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并把它作为干部的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执行效果。这里我强调三点: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制度执行的好坏,制度效用发挥的大小,群众是否满意,关键在于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因此,要“着力在领导干部当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制度,带头掌握制度,特别是各单位各部门对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必须要做到熟知,要精通,包括上级的新要求、新规定,要掌握得十分清楚,才能坚持的更好,执行的更好。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坚持正确履行职责,照章办事,严禁违反规定程序、权力和职责范围办事情;要求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严格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执行制度上率先垂范。不仅如此,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上“还必须要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认真维护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同违反程序、违反制度,规避程序、规避制度的现象作斗争。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抓出成效”。

    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带头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表率。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党的各级干部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政治上、思想上是否真正合格的重要标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对干部的监督职责,各单位各部门都要负起责任认真抓好,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约束干部。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自身要不断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善于、乐于听取各种意见包括不同意见和批评意见。不要一碰到意见、一受到批评,就不大高兴,就产生抵触情绪,就认为那儿那儿对我不支持,谁谁对我有成见、有看法。人是要有点精神的,特别是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端正认识,正确对待,要能闻过则喜。我们各级班子的成员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努力做到“相互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努力形成浓厚的监督氛围”;同事之间也要做到这样,像国宝书记刚才要求的,相互之间要多提提弦,及时解决好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我想,这应该是班子成员之间、同志之间、同事之间一种更具情操、更具真诚、更具价值的关心和帮助。上次教代会上讲过,我希望我们的周围都是好人,主要的意思也就在这里,这就是在“与人为善”。同时,我们要坚决防止有意规避程序、有意规避纪律、有意规避制度的事,还要十分警惕想歪点子、出歪主意的人。我们的工作就是要使学校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要让广大的干部群众满意。所以,我们对干部群众的反映、意见和诉求,都要予以高度重视,不能麻木,不能懈怠,不能随意。群众的眼睛是最亮的,最具智慧的是他们,最知人情冷暖的也是他们,他们对于我们的干部和我们的所作所为,是最感同身受的。他们提出的一些问题和反映,那是为了工作,是为了维护纪律,维护规矩,是为了一个单位的新风正气,也是为了当事者好,这本身就是一种有力的监督。我们应该敞开大门来欢迎,是应该提倡并得到支持、保护和充分肯定的,我们应当由衷地感谢他们。我们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和诉求,因为这不仅仅是监督的问题,同时也是作风上的重要问题,必须要认真对待,认真处理好。要公道正派,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关于监督问题,国宝书记刚才讲了一句非常好的话:“被人监督是本份,有人监督是福份”,我希望大家好好的体会体会这句话。加强监督,是对干部、对同志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三是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要求和上级会议精神,“要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前移监督关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在行使权力上和权力运行中的重要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尤其是加强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工作和问题上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结合我们的实际,监督的重点是围绕人财物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主要有:基建工程项目及各类招投标与各类采购;财务运行及经费管理和资金借贷、重大项目的投资和经营;各类项目的评审、安排和资源的配置;各类招生以及各类学生收费;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各类人事招聘、人事安排及职称评定;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管理和公开事项等方面。这些方面既是监督的重点,也是制度完善的重点、制度执行的重点。还要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和 “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和督查工作。在加强监督工作上,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监督的作用,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及质询、诫勉谈话、撤换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落实好党员的监督权,发挥党代表的监督作用,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要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渠道,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要抓好监督工作,要做到依规依矩、公平公正,重要的一条是要做到公开透明。要大力推进党务校务、院务公开,公开办事的项目、程序和标准;对该公开的,必须按规矩公开,不得简化,不得缩水,要做到清清楚楚,透明透亮。我们要切实不断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用一句话来讲,就是:没有不受监督的个人和权力。“要严查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弄虚作假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切实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监督的权威性。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实施纲要所确定的各项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按照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抓好落实。  全校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以责任制为龙头,把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整合资源和力量,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做到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具体,保障措施有力,相应的考核配套,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效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

    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上级的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职责范围内出现干部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必须受到责任追究。领导干部如果对上级领导机关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传达贯彻、不研究部署、不督促落实,或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制不查,要受到责任追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也要受到责任追究。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我们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都要一如既往的重视、支持和配合好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人员开展工作,履行职责,要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他们的工作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大力推进学习型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事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是关系到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干部要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开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取得新成效,为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上一篇
下一篇